笔趣阁 > 被召唤到异界的丧尸 > 51、我可以捏脸啊

51、我可以捏脸啊


  “唉,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一点信任和真诚,你说是吧。”

  “嗯,你说的很对,对于这句话,我是深有感触,也是深表赞同的。”

  听林衍说得听认真严肃的,林呆呆还以为这有点转机吧,谁知道话锋一转,来了一个但是。

  “但是,我早就不算是人了,她也算不上是一个人,我可以真诚待她。可她未必会还我真诚,信任也是需要经过考验的,可不是嘴巴上说说那么简单。”

  “行了行了,说了那么多,还不是要我在这里待着,盯着她不让她搞小动作嘛,可为什么要我变成一颗树呢,你这是要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吗?”

  变成一颗树,就得老老实实的待着,哪也去不了,更不能做什么,这这就是变相的软禁,禁锢他的人身自由,对此林衍给出的说法就是。

  “在我这个本体面前,你谈什么人身自由,更何况这里不是自由美利坚,少在我面前说什么人权自由这一套。”

  “好吧,可是这样我做事,会很不方便的。”

  “要的就是你什么都不用做,我可不想你顶着我的脸,去做一些蠢事。”

  “我可以捏脸啊!”

  你嫌弃我用你这一张脸,我也是很嫌弃的好吧,你以为我就喜欢用这个样子吗?

  脸的问题,那根本就不是问题,无论是林衍还是林呆呆,对于他们而言,那是想长啥样就长啥样,要好看就好看,要奇葩的就有多奇葩,还不是随便捏一捏的事情。

  尤其是林衍掌握了变形术之后,不仅样貌外形特征,都可以变得跟他吸收过的人相同,就连灵魂波长也是完全相同的,还真没有几个人,可以分辨得出来。

  可问题是,林衍掌握了,林呆呆没有啊。

  “第一,你没有掌握变形术,捏脸只是改变了一下外貌,本质上并没有任何的改变,翠风一眼便能够看得出来,那些实力强大的人,自身感应力也是很强的,这点小把戏骗不了人,我还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有一个分身。”

  “哦,那第二呢?”

  林呆呆还是挺上道的,主动问了第二是什么。

  “就算你掌握了变形术,别人察觉不出来,你跟我是一体的,但就你现在掌握的技能,一出手就很容易让别人看出点门道,”

  林衍这一番话,倒也不是不无道理,毕竟林衍的情况实在太特殊了,就算是掌握了自然魔法的德鲁伊,也做不到林衍这种程度。

  太过于特殊,这意味着独一无二,一看到相似的,自然而然就会将两者联系起来,这联系一旦深了,自然而然就会引人怀疑。

  “所以在我离开的这一段时间里,你呢老老实实的当棵树,把该学的都学了,等我回来检验一下成果,要是达不到我的要求,那就继续当一棵树,听明白了吗?”

  老老实实当棵树,还要努力学习掌握技能,这对于林呆呆而言,可真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

  “明白!”

  “回答大声一点,我没有听见。”

  “知~道~了~!”

  “嗯,这还差不多。”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大概要去多久?”

  “明天就出发,按照弗林的说法,来回估计就得十天,我应该会在哪那里,待上五到十天吧,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那就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

  五到十天,这是林衍预测所需要的时间,至于真正需要多久,林衍也不确定,这个实在不好说,只能看情况。

  “那也就是说,保守估计要二十天。”

  “差不多,你老实呆着,就这样。”

  “知道了!”

  林呆呆沉下心,也开始认真学习变形术,还有掌握魔法。

  尝试过上万次的元素凝聚,虽然没能够掌握,凝聚出元素之水,但林衍却因此掌握了,如何利用五种元素的相互克制,产生连锁反应,再加上爆熊的天赋技能,创造了独特的技能,元素爆炸。

  林衍打算以后就以元素爆炸作为自己的主技能,其他魔法为辅,专走魔法师的路线,毕竟他会火系魔法,这一点已经很多人都知道了,所以就套一个魔法师的马甲。

  至于林呆呆的话,就以修炼斗技,走近战路线好了。

  现如今林衍和林呆呆的身体素质,那可是倍儿棒,说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完全不为过,再加上不死之身的特性,放着这么大的优势不发挥的话,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这么晚了叫我们过来,有事吗?”

  “我打算明天就跟弗林一起去精灵王庭,但这么双手空空的过去,好像不太好,我的故乡有个习惯,就是上门做客的话,会带一些礼物,所以我想也带一点东西过去,我觉得水果不错,不过具体要带哪些,还需要你们给我提一点意见。”

  说完,林衍便将他准备好的水果给拿出来,有香蕉,苹果、梨、草莓,橘子,橙、葡萄还有西瓜。

  都是比较常见,而且口味口感,都十分不错的水果,带上这些水果去做客的话,林衍觉得效果应该会不错的,毕竟精灵族是喜欢自然的种族,而且他们食谱,很大程度也都是素食,想必会比较受欢迎的。

  “来,都尝尝!”

  “看着真不错,是得好好尝尝。”

  弗林和翠风也没跟林衍客气,拿起就吃,品尝之余还不忘给点评价。

  弗林和翠风倒是来者不拒,吃得挺欢快的,并不觉得有哪种水果不好吃,只是相对而言,他们有自己喜欢的口味。

  例如弗林他就喜欢苹果,咬着脆脆的,汁多香甜,而翠风则喜欢橘子,同样也是汁多香甜,但它比苹果更好一点就是,可以掰着吃,一瓣一瓣的慢慢享受。

  有些人就是不喜欢苹果,只喜欢吃橘子,个人口味的问题,你也没有办法强求是吧。

  “我觉得,都可以带一点过去,尝尝鲜也好嘛,总有一款会喜欢的。”

  “嗯,你说得对。”

  弗林对此深表赞同,然后询问道。

  “那林衍,你喜欢哪一种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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