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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单亲二孩”


晏河清是最先走掉的,去过王城的当天上午就走了,剩下的三个人下午也走了。晏河清说他的家乡在焉都,焉都同纳什一样是个位于王城脚下的一个大城。但不同于纳什,焉都贵族云集,是名副其实上流社会人士的聚居地。

        一般来讲,吟游诗人很少往那种地方去。

        “他们常说:‘歌伶的把戏不足以娱乐神明’。”斗南跟在乌木爻旁边,语气里多少带着点不满。

        各行各业,哪里来的高低贵贱之分,不过都是迫于生计罢了。

        他们现在正在去往雾疆的路上,已经是上路的第二天晚上,期间途径一个名叫塔塔的小镇,看天色已晚,就准备在这儿住一晚,或者多住几天在这附近玩玩也不错。这里没有纳什那么繁华,但依旧热闹,这里的人们甚至都没怎么听过瘟疫的事,就一直欢天喜地地度过这十天的庆典。

        无论是长途旅人、吟游诗人还是梁上君子,他们都十分擅长省钱。毕竟没有很固定的收入来源,加上他们为了能快些离开纳什和王城,从昨天下午就一直是坐动车走的,还买了最快的票,这又是一笔开销,于是他们一点没有障碍地在旅店选择了三人家庭房。

        无论是三个单人间,或者一个双人间和一个单人间,显然都没有直接一个三人家庭房均摊起来要便宜。现在乌木爻已经能很自然地接受自己单亲带俩孩子的设定了。

        他们的东西不多,都搁在了魔术袋里面,也不怕丢。开好房间就出去逛了。

        旅行的乐趣之一就在于充分感受并享受各地的风土人情、民族文化,还有各地闹市相似又不同的烟火气。

        塔塔虽小,但夜市的热闹程度丝毫不亚于纳什,这里的地价还比纳什便宜,怎么想都赚到了。

        莫殊以前在贼窝里的时候,年年的庆典都是他们大丰收的好时段,人多,大家的注意力又都在庆典上,就很难注意到他们。只是在诺伦这么多年,他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享受过庆典带来的乐趣。

        斗南作为吟游诗人,其实这也是头一回来诺伦,也看着十分的新鲜。

        乌木爻以前多在山野间跋涉,这些日子混在人群里,倒也感觉不错,乐得享受这种热闹的氛围。

        “这里的石头好漂亮。”斗南已经看见好几个贩卖各类石头的摊位了,有经过处理的,也有没经过处理的,都在灯光照射下泛着各异的光。

        “塔塔盛产宝石,但在这里卖的应该都是上不了台面的瑕疵品。”莫殊凉凉地在他身后科普。

        “那也还是很漂亮——美的形式又不是固定的。”斗南嘟囔着,虽然他们没有多余的钱买这些东西,但看一看也不错。

        “我有一个兄弟从一个贵族手里得到过一块宝石,颜色非常奇特,透亮的宝蓝和没那么暗的湖绿夹在一起,就像……你的眼睛一样。”莫殊路过一个摆着许多香包的路边摊,随口对着斗南说道。

        能说会道的吟游诗人这会儿的嘴像是被塞住了,半天发不出声音。又过了会儿他才匆忙扯过乌木爻的手臂,指了指一旁的一个摊位:“我们试试那个吧?”

        这是他们到现在经过的最便宜的摊位。一板什一次,一次五颗橡皮弹,打中什么就可以拿走什么。那上面陈列的东西从毛绒玩具到宝石项链甚至锅碗瓢盆什么都有,无论打下哪个都是显而易见的赚。

        某种程度上,这摊位也是显而易见的黑,搞不好动了什么手脚,半天每一个人从他那拿走东西。

        “好啊。不过我不是很擅长用枪。”乌木爻没反对,但委婉地表示他可能打不中什么东西。

        “巧了,我也……”斗南活到这么大,就没怎么摸过枪。

        “你想打什么?”莫殊凑过来,有点感兴趣的样子。

        斗南指了指位置最刁钻的那个项链,那链子上坠着两块不过一个指节大小的石头。

        这玩意谁打的中。

        莫殊被勾起了点兴趣,他想了想:“这样,你花钱,我帮你打,除去那条项链,剩下被打下的东西归我,怎么样?”

        斗南点头,觉得可以,然后交了钱。

        莫殊端着枪眯着眼睛看了会儿摊子上的东西,找了个距离目标最远的斜对角去瞄准。

        摊主脸上的笑容这下有点挂不住了。

        橡皮弹以几乎水平的轨迹打在了项链的石头上,将项链推了下去。

        然后,莫殊接连找了四个诡异非常的角度又打下来了四样东西。

        一只玩具熊,一盆刚刚发芽的食人花,一根镶着几块很漂亮的石头的皮带,还有一个魔术袋。

        摊主伸出颤抖的手把东西都递了过来,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年轻人,好样的!你是这几天第一个从我这拿走这么多东西的人。”

        莫殊点点头,并不打算跟陌生人多废话。

        乌木爻刚刚去了对面的摊子看热闹,回来看见莫殊手里的那些东西就沉默了。

        他就一转头的功夫这人是怎么搞来这么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的?

        斗南拿着那根项链,那上面坠着的两块石头挺好看的,虽然不大,而且都带着些土色的瘢痕,但他就是很喜欢。

        “呃……”乌木爻的脑袋上缓慢地冒出几个问号,他不太理解莫殊的脑回路。

        “送你。”莫殊把长着食人花幼苗的花盆塞给乌木爻,又转头把玩具熊丢给斗南。

        斗南抱着玩具熊,脑袋上的问号比乌木爻只多不少。

        “你们继续,我去别的地方转转。不用等我,我认识路。”莫殊收起剩下的东西,一转身鱼一样地钻进了人群里。

        抱着食人花幼苗的乌木爻:“……”

        抱着玩具熊的斗南:“……”

        莫殊的生存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倒也不必担心。只是……

        “莫殊让我想起了一种动物。”乌木爻忍不住道。

        “猫?”斗南看上去颇有同感。

        “而且是那种时不时就糊你一脸老鼠蜥蜴之类的东西的那种……”乌木爻想想那个画面就想笑,“太可爱了。”

        “阿爻先生,你这样我会吃醋的。”斗南稍微有点不满,那感觉简直就像是……突然间多了个弟弟的老大,不满于母亲将部分注意力分给了弟弟。

        “有个问题我以前就想说了,你的语言表达能不能不要总是那么有歧义啊。”乌木爻揉了揉斗南的头发,权当安慰。

        不过斗南的家乡是斯卡络。那里的人不常用通用语,更多的是用斯卡络语,斗南有时说的话怪了点,也正常。毕竟即便诺伦也有诺伦语,但现在用的最多的还是通用语。

        “是是是……”斗南微微低着头,任他的手在头上作乱。

        没人教过他怎样闲聊合适,但他清楚如何利用自己的见闻和人交流,仅仅是交流,为了达到各种目的的、让他没有半点兴趣的交流。更没有人教给过他关于感情方面的东西,但他清楚如何去尝试操纵、利用和掌控别人。他的成长环境并不那么正常,他可以轻易用表象蛊惑人心,却总是在表达自我上差了点。虽说这几年在世间游走,听过了许多故事,也见过了许多人,可还是不够。

        于是他继续走着,对于那些故事、经历和见闻格外的狂热,仿佛从中能够模仿并且拼凑出一个自己的普通的幸福的人生。

        可总还是缺点什么。

        斗南幼时最向往的感情就是被乌木爻填满的,于是不自觉就会有点依赖和占有欲,他前后对比了很多次,缓慢地意识到这种感觉很像孩子对母亲的依赖。

        他自小被丢到某个圣堂分部的门口,于是同许多一样被丢弃的孩子一起被圣堂收留。但这收留并不是毫无代价的,圣堂教给他们骑士、祭司或者别的什么的技能,然后从中选出最优秀的继续培养。那些被选中的总是会有更好的出路,而被淘汰的那些虽然不至于被扫地出门,却只能在最底层受尽欺凌。弱肉强食的法则自小便深入心底,他们始终都在被灌输着弱小就是罪孽的概念。斗南原本可以成为执剑祭司,但他的□□不允许,他在考核的当天吐了一地的血,最后晕倒在地,还是被人给拖下场的。

        其实那会儿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后来不知怎的就叫斯卡络王给接了回去,他自然是非常不招人待见的。因为他的年龄最大,是国王的大儿子。根据斯卡络的法规,他是王位的顺位第一继承人。他的弟弟妹妹自然也跟着大人一起不喜欢这个莫名其妙多出来的哥哥,于是合起伙来欺负他,欺负完了还去以受害者的身份先告状,他就要再挨一顿罚。

        而就是在他的弟弟妹妹跑去找妈妈的时候,他头一次有了“母亲”的概念。

        原谅他对于“母亲”的认知一片空白,而恰好父亲又是个脑子不正常的渣滓,于是他便自然地把那向往的东西同“母亲”牢牢相连。

        他弟弟妹妹的母亲是一位高贵优雅的妇人,身上天生带着清冷疏离的气质。但在孩子面前,却显得那么温柔。

        那两个孩子是熊孩子,大人也是不大懂事的大人,但有那么一瞬间斗南很羡慕他们有母亲这么个东西。

        那种柔软暖和的感情当时的他从未体会过。

        他现在当然知道不是所有母亲都是温柔暖和的,就像不是所有父亲都是严厉木讷的,这些不过都是社会中的刻板印象和偏见而已。

        但在他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母亲”成了温柔的代名词,那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很希望拥有的东西。

        然后他遇见了乌木爻,头一回真切地感受到了这种温柔。

        不论对方当时是抱着何种心态,即便这只是种微不足道的伪装色,但的的确确是带给了斗南某种程度上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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