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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吟游诗人与旅人


诺伦正在举办一场盛大的庆典。

        此时头顶烈日,人们沿着街道随彩车欢闹嬉笑,即便真正的狂欢到了这一天的晚上才算正式开始。

        那辆花哨无比的彩车正缓缓驶过一条并不宽阔的小路,狂欢的人群簇拥着彩车缓慢前行,将道路挤得满满当当。道路上方,正在忙着悬挂庆典条幅和彩旗灯球的工人低头对着地面上的人友好地招手。尽管他们并不认识,但在庆典到来时好像每个人都变得友好又熟悉了,就像一家人一样。

        少有人注意到的街角,一个披着白色斗篷、背着被布裹着的不明物体的少年瞪大了眼睛,注视着眼前拥挤的人流,眼睛里充满了迷惑和不可思议。

        他呆呆地在人流中间站了很久。大批大批种族各异、服装不同人们的从他的身旁鱼一样顺滑地挤过去,仿佛他只是河中央一颗无关紧要的石头。这会儿从街头到街尾,连幽深小巷里都充斥着欢声笑语,衬得他有那么一点点格格不入。

        直到他终于回过神来——说来惭愧,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钱袋不见了。

        在这长达十天的庆典里,在这人人狂欢的氛围中,在这举国上下人人为神明与国家庆生的日子里——苍天在上,他的钱袋被偷了,尽管那里面只有可怜的二十五板什,但那是他在上一个镇子里面吟唱曲目所被路人施舍的所有财富了。

        这可怜的、刚刚来到一个新城镇里面的吟游诗人,不过才三个小时,就被人偷走了身上的全部积蓄,真可谓是凄凄惨惨戚戚。

        周遭众人摩肩接踵,人流密集,他知道自己是找不回自己的钱包了,于是又是一阵沦落街头的呆滞,一时之间竟是不知该去向何处。他甚至没有办法现在开始赚取晚上住宿的费用,因为嘈杂的人声和彩车聒噪的音乐会把他的声音全部盖住。他周围那么多人,声音也传不出去。

        这位凄惨的吟游诗人只觉天要亡他。

        但他还是尽可能脱离了人群,用尽全力远离这热闹的节日氛围,简直像是一只拼命脱离黏苍蝇纸的苍蝇,浑身都是无措,不晓得怎么就落了进去。

        好不容易走进一条相对人少的巷子,年轻的吟游诗人观望着四周围的环境。这城镇正处王城脚下,他觉得这里应该会有当铺存在的。

        他穿过了很多条巷子,终于在一条巷子口看见对街有家典当行。

        此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他很清楚到了夜晚狂欢的人群只会比现在更多、更疯狂,但街边还是照样会有露宿的人,或许还会有某个倒霉鬼被人踩伤,他可不想这样,在城镇里睡在街边对他而言是比在野外露宿更可怕的事情。

        他的身上还有一件值钱的东西——除了他的琴——他决定用那东西换点钱。

        那是条项链,银色的链子上挂着个形状奇特的坠子,就好像是某种特殊的纹章,外面一圈圆形的框子,里面有个被蛇缠住的羽毛,还有些叶子什么的,反正很怪,做工很古旧。能卖多少钱他也不知道,他不懂这个,但只要得到的钱足够他吃饭睡觉的就够了,多余的都是意外之喜。

        典当行的老板仔仔细细看了这坠子半天,半晌抬起层层叠叠皱皱巴巴的眼皮,问道:“哪来的?”

        其实这里的典当行都有规矩的,一不问东西来处,二不问客人去处,三不问钱财归处。但年轻的吟游诗人不懂这些,他随口答道:“我是吟游诗人,这是人家给我的献礼。”

        典当行的人在这乌黑的行当里面混迹多年,看出些不对来,于是试探着问道:“您是为哪一位神明唱祭?”

        年轻的吟游诗人没有片刻的犹豫:“每一位。”

        每一位。

        这三个字仿佛吓到了典当行的老板。

        年迈的典当行老板冷冷地甩过去三十板什,将那项链纳入了自己诸多的珍宝当中,不再理会这位年轻的吟游诗人。

        每一位,天啊,伟大的乙瑟神。

        他低声在内心感叹。

        信仰的不单纯便是罪孽啊,敬爱的乙瑟神,请您原谅那可怜的孩子。

        吟游诗人自然无从得知这位老先生的内心活动,只是在拿钱之前叮嘱道:“麻烦您无论如何不要把它卖出去,先生,它对我很重要。我会拿钱来赎它的。”

        想了想,他加上一句:“看在乙瑟神的份上。”

        说完他便匆匆赶了出去,正值庆典,加上这可是王城脚下的纳什,住宿旅店的费用想必便宜不了。他得赶紧找个住处,然后去附近的广场找个好位置开始工作。

        那位老先生大概是沉迷于祈祷,并未注意到他后面说的话。

        门口的铃铛响过几声,年轻的吟游诗人远去了。

        不多时,铃铛又响了。

        老先生终于抬眼,看见个穿着奇特的人——大概是什么少数族群的服饰,他不清楚——不过纳什是个大地方,这里什么种族都有,所以他并未在意。他想这位先生大概是精灵,因为他的耳朵是尖的,右边耳朵的耳朵尖上还钉着一个由两个圈套在一起组合成的耳环。这位先生说不好是个火精灵,因为他的头发泛着红色。

        老先生在心底对自己点头,认为自己的推理很到位。

        然后他开口:“您是要典当,还是……”

        “红发的精灵”在店铺里转了一圈,视线停留在了那个刚到典当行老板手上的项链上。

        “就要它了。”“精灵”的声音很好听,现在老板又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水精灵了。不是常听人说水里的……某些东西,能用声音迷惑人心吗?

        典当行的老板露出个皱巴巴的笑容:“好嘞,一看您就识货,五十金克买给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精灵”并未讨价还价,径自把钱递过去就拿了东西走人。

        留下身后那位老先生一脸隐忍的笑意,都快笑出声了。

        这可真是赚了……这两个外地来的傻小子,没一个识货的。

        直到当日夕阳西下,半个街区的人都知道纳什来了位出色的吟游诗人,他的琴声能引天鸟和鸣,他的歌声能让顽石点头。

        但吟游诗人很沮丧,因为他没有收到任何献礼,连半个毛里都没有。

        在他收到自己项链的典当金之后,他就马上跑去一家旅馆定了房间,纳什因为地处王城脚下,地理位置优越,因此地价比起其他郊县也格外地高。他花了二十四板什才定了一晚的房间,还是跟不知名的另外一个人合订的——两个人一起订双人间比一个人订单人间花费要低。

        露宿街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现在正值十天庆典,夜晚街头的人们会比白天更多,吵的人不得安宁。而无数远道而来的客人为了距离王城更近、感受热烈的节日氛围,也选择了投宿纳什的旅馆。吟游诗人知道人这东西聚集得多了有多恐怖,因此才匆匆典当了自己的东西换钱订房间。

        但过一天是一天,有得一天房顶就算一天。

        夜幕被拉上天空,吟游诗人疲惫不堪地收拾好自己的琴,向那个自己订了房间的旅馆走去。

        他的房间在五层,而这地方显然没有电梯,他拖着步子上到五层,找到了503号房。

        房间已经上了锁,大概是那个和他合拼一间房间的人已经在里面了。

        吟游诗人掏出前台给的钥匙开了门,不出意外门内的空间就如同自己想象的一般狭小,两张狭窄的单人床之间的缝隙小到快把两张床拼成一张了,然后还有拥挤的卫生间和淋浴室,外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阳台。这应该是阁楼改造的,加上这栋楼大概原本就是民居,层间距不大,因此显得越发的拥挤。

        靠阳台的那张床上躺着个人,那大概是个人,或者也有可能是个什么别的生物——他的拼房声明上没有限定物种,或许哪天他会跟头龙住在一间房也说不定,尽管他也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没有龙。

        那人背对着他,身上裹着灰色的斗篷,蜷成一团,光着脚,被子被他压在身下,隐约能看到他泛红的头发和尖尖的耳朵。

        他缩在原本就狭窄的床上,身体随着呼吸轻微起伏。不知为何,他这样子给了吟游诗人一种毛茸茸的错觉,就仿佛这床上躺着的是只温暖又多毛的疲倦兽类。

        门被缓慢地关上,吟游诗人尽可能不发出声响。

        但当他回过身再次面对这间房间的时候,他那位暂时的室友已经坐起来了,是被他吵醒的,又或者他早就醒了?吟游诗人不知道,他只是站在门口看向对方,他们的距离并不远,因为屋子并不大。

        他的室友有双温柔又浓墨重彩的眼睛,那是一种奇特的颜色,像万里无云的天,夹杂着夕阳一样颜色的细碎斑点。他还有泛着红色的头发,那种颜色很怪,他很少见到,只觉得很漂亮。并没火精灵的那么热烈,是很温柔的暗沉沉的红色。他的耳朵是尖尖的样子,斗南猜测他可能是个有精灵血统的混血儿。这年头什么混血儿都被大众排斥,但这世界阻止不了生灵相爱。

        他灰色的披风下面是很奇怪的服饰。有长长的袖子,短短的外套和像裙子又像裤子一样的下装。

        半晌,对方率先开口了:“您好。”

        吟游诗人点点头,回应道:“您好。”

        对话就此终止,不知名的尖耳朵青年又躺下了,恢复成一团,像是极度疲惫的旅人。

        吟游诗人则坐在狭窄的床边,擦拭着自己手做的琴。若叫懂乐器的内行人看,怕是会觉得他太没章法。木质的琴,一共有七根琴弦,粗细不一,间距不匀,排列不齐,那琴弦还都是他取银丝蛛的丝自己绷的。整个看起来毫无章法、质朴古拙的一把琴,却是吟游诗人间的通用款。

        吟游诗人很爱惜这把琴。

        擦拭过后,他习惯性地轻轻拨弄了几下琴弦,却后知后觉地想起这屋子里不止他一个人,忙回过头想道歉。

        结果他转过头,就看见临时室友先生不知何时转过了身,正懒懒散散地躺在床上看他。

        “啊……抱歉,打扰到您了。”年轻的吟游诗人有些窘迫地道歉,他看起来似乎并不擅长应付这场面。

        青年从床上支起了上半身:“没有,琴的声音很棒。”

        吟游诗人露出个笑容,他的笑容太坦率,以至于让人觉得他有那么点傻乎乎的,像单纯易懂的犬类。

        “您是吟游诗人吗?”青年问道。

        “是的……那个,不需要对我用敬语。”吟游诗人有些无措地摆摆手。

        “好的。那么……你为哪位神明唱祭呢?”青年坐起身来看着他。

        “每一位都可以。您信仰的是哪一位神明?”吟游诗人打起精神,试图挣点献礼。

        “我没有信仰。”青年轻轻笑了。

        吟游诗人露出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觉得这可真是天要亡他。

        “但可以为我唱支歌吗?”青年的语气不像是玩笑,“我可以为你献礼。”

        吟游诗人闻言瞬间点头,他抱起自己的琴,开始唱了起来。

        他没有问对方要听什么歌——吟游诗人们总是有那种察言观色的天赋,他看得出这位不知名的室友身上某种沉甸甸的东西,所以他想要送他一支安眠曲。

        逃避并不可耻,谁都一样,尽管逃避无用。

        一曲终了,青年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谢谢。”

        然后他递给吟游诗人一个对方非常熟悉的东西——那个吟游诗人当掉的项链。

        这可真是个怪诞的剧本。

        吟游诗人想着,哭笑不得地接了过来。

        他今天唯一收到的献礼是他自己的东西,这玩意儿简直像是什么诅咒一般粘着他,丢都丢不掉——虽说他也没有打算把它丢掉。

        “我叫乌木爻,你呢?”青年向吟游诗人伸出手,吟游诗人的视线转向对方的手,他的观察总是伴随着天马行空的想象,他看到一样东西,总是会思考起它的经历,那些过往,太阳、云和地面上的阴影。

        那只手指节修长、指结分明,指甲圆润,是只形状漂亮的手,手腕和其中几个指结上有纹身,并没有很夸张和繁复,只是很简单的线条图案。

        他握上去,却感觉到了掌心传来的粗糙触感。

        很多东西都不像它们看起来的那样美好。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对方的另外一只手上套着黑色的手套。

        吟游诗人的手上稍稍用力:“我叫斗南。”

        “您是来参加庆典的吗?”吟游诗人收起自己的项链。

        “不算是。我在旅行,只是恰好到了这里。”乌木爻揉了揉一头乱发,扯开了缠在身上的灰色斗篷。他身上款式奇怪的服装底色是灰色的,带着黑白的花纹。

        斗南莫名觉得这颜色并不适合他。

        他总觉得这样的人,大抵总是适合热烈一点、温暖一点的东西,而不该被装饰作黑白的默片。

        乌木爻起身收拾东西,斗南发觉对方其实蛮高的,但不知为何刚刚看他躺在床上,总是觉得他像只幼兽。他百无聊赖地拨弄着琴弦,半晌听见乌木爻说:“对了,也不要对我用敬语了,显老。”

        斗南点头,那只是他的个人习惯,或者说被教导出的习惯。

        社会在时代的束缚下总是有诸多的条条框框,若是人们自小被束缚其中,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但总是有许多人中途被卡在里面,进退不得。

        外面的天彻底黑了,这座城的夜生活却才刚刚开始。

        这家旅馆的位置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它临着街,从窗口就能看见街道上缓慢前行的彩车,但它的隔音却不太好,别说是街边的喧闹声,隔壁房间的人打个喷嚏这边都能听得到。

        不知不觉到了深夜,那边的乌木爻换了身衣服,换成了没有那么独特的、普普通通的套头衫和长裤,还把右手也戴上了手套,斗南注意到他身上也有纹身,还有些隔着有些距离都能看到的疤,脖子上还有条黑绳子,大概是项链什么的。他眼看着对方拿过斗篷裹在身上,像是打算出门。但在临出门前对方却顿住了,临时起意般回过头:“你想出去转转吗?”

        斗南像他投去一个不解的眼神。

        对方却似乎误解了他的意思:“那就算了,好好休息。”

        门关上了。

        斗南坐在床边顿了两秒钟,突然背着琴跑了出去。

        夜晚的纳什灯火通明,漂亮非凡,不愧是王城脚下最大的城镇。

        斗南和乌木爻混在热闹的人群中慢慢行走,居然也不显得突兀。

        斗南原本以为乌木爻是来凑热闹的,没想到对方只是混迹在人群里闲逛,漫无目的地走,连眼神都在飘。

        斗南还是个少年人,即便身为吟游诗人也还是见识不多,他不知道原来除了他们这种终身居无定所的人以外,还会有人不单单□□漂泊,看起来居然连灵魂都是茫茫然的,活像个游魂。

        “你只是来散步的吗?那为什么要到这么——这么热闹的地方?”斗南极其艰难地从人群中挤过,他对这个红头发的青年很好奇。吟游诗人们总是很好奇,并且善于观察、分析和想象,寻找用来创作故事的素材。

        “没事可做,所以就随便逛逛而已。”乌木爻回过头答道。周围的人太多,声音太嘈杂,他不过是回头顿了顿步子,就被迎面跑来的一个孩子撞到了。

        他忙转回去,护住了孩子避免她被其他人撞到。

        前方,一位怒气冲冲的母亲像头暴怒的野牛一样挤过人群,冲到了那孩子的身边。

        “你这孩子,居然从祭拜礼上跑了!你知不知道……”这为母亲忽的止住了声音,简直像是个卡壳的录音机,她终于注意到被自己孩子撞到的人还站在这里,忙推了推孩子,“快道歉。”

        抽抽噎噎的小女孩小声地说着对不起。

        乌木爻不在意这个,但他却不急着走,而是摸了摸女孩的额头:“女士,您的孩子……似乎生病了。”

        那位母亲愣了一下,随即拉过女孩,探了探她额头的温度,果然有些发热。

        “你这孩子,都说让你少吃甜食,你看,病了吧……”这位母亲又数落了女孩几句,然后又道歉了几声,这才拉着孩子走了。

        乌木爻不再理会那对母女,这种事情总是有的,不奇怪。奇怪的是那姑娘的身上有种淡淡的、奇怪的香味,不过那大概也只是最近又流行起来的什么香料吧。他继续慢悠悠地顺着人流向前走,时不时看看街边的小摊位,跟斗南聊上几句,仿佛他们不是机缘巧合下成为的临时室友,而是相识多年的老友,气氛融洽得不正常。

        斗南觉得,乌木爻这种类型的人,似乎总是好相处的。他很温和,不会对什么东西很执着,也没什么东西能入得了他的心。他悄悄地观察着对方,思考是否能请他讲些故事,他总觉得他会有故事可讲的。

        乌木爻又在一个摊位上停下了,摊主笑呵呵地看着每一位客人。

        “这个……是赤银狐皮做的吗?”乌木爻指指一条围脖。

        “哎呀,您可真是好眼力。这是趁着初春赤银狐的皮毛刚刚泛红的时候宰杀取下的皮,颜色可漂亮了。而且您看,这是完整的一块料子。赤银狐皮毛细密厚实,冬天的时候即便是在极北的雪国阿奈都不会觉得冷呢。”摊主笑眯眯地,突然声音稍稍压低了些,做出说悄悄话的样子,但他的声音谁都听得见,“这些年的赤银狐太少了,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几只,所以……一口价,八十金克。”

        斗南听说过赤银狐,那是种生活在北方大陆丛林里的美丽物种,据说它们的皮毛颜色会受到生活环境的温度影响而改变,盛夏的时候是黑色的,春秋变红,冬天银白。听老人说七十年前它们也是随处可见的生物,现在却几乎见不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赶尽杀绝了。现今虽说理论上人类同其他种族签订协议互不侵犯,那些有了神智的动物人类也不会捕杀,但偷猎者可不管这些,毕竟对于他们而言不论有没有神智,剥下来的皮也一样鲜艳。可有了神智的花草树木,就是妖了。妖和普通的花草树木就好像人和大猩猩,那自然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人类取兽皮取暖是很常见的事情,自古以来都是如此。但几时有正常人用人皮取暖的?那就是丧心病狂了。

        所以,一方面赤银狐这东西已经快要绝种了。一方面,谁知道有没有丧心病狂的偷猎者把妖兽的皮剥了卖掉。

        斗南看向乌木爻,对方看了那摊主两眼,表示自己不需要,然后走掉了。

        “你对赤银狐很感兴趣吗?”斗南问道,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问的,他也确实感到很奇怪,刚刚虽然乌木爻看过许多摊位,却都没怎么跟摊主交流。

        乌木爻的声音遥遥传来:“我四舍五入一下算是赤银狐。”

        斗南缓了两秒:“什么?”他以为是对方开玩笑,或者他听错了。

        乌木爻很认真地重复了一遍:“我四舍五入一下算是赤银狐。”

        好的,不是玩笑,也没有听错。

        斗南有些震惊。

        这年头的跨种族恋就是个摆不到明面上的异端,按着乌木爻这意思,他并不是纯血的赤银狐族妖怪。

        斗南自然是不在意这些的,他本身也是个异端。所有信仰的第一条戒律就是仅可信这一位神明,他却为所有的神明唱祭。他在吟游诗人这原本就并不凝聚的群体中显出一种无端的“独”,因为他是跟他们不一样的,他会毫无顾忌地为自己认为对或不对的、认可或不认可的东西发声。

        乌木爻说得如此坦然,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头一眼看见对方的时候,他觉得乌木爻该是那种生活在别墅里的贵族公子才对,他会适合那样的,风度翩翩,浅笑阑珊,一身华丽的服装,每日谈论大雅之堂上的美学,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游荡在街头,居无定所地漂泊。

        “很惊讶?”乌木爻并不奇怪于斗南的沉默,他笑容狡黠,这会儿看着终于有那么点人类印象里狐狸的样子了,“我可以证明哦,要摸我的毛吗?手感很好的,比剥下来以后的手感好多了。”

        斗南吓得连连摆手,他不是妖族,却也知道社交最基本的分寸。他却总觉得刚认识没几个小时就摸对方什么的……哪里怪怪的。

        过了会儿,斗南听到乌木爻说:“其实我头一眼看见你就觉得很面熟,你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斗南不明所以地抬头,看见青年正看向前方,眼神不自觉地透出一股茫然。他不知道该回些什么好,只能讷讷道:“这样啊。大概我曾旅途中经过你的家乡。”

        乌木爻似乎是笑了笑:“大概吧。”

        他俩晃晃荡荡地挤在人群中,感受着这个城镇一年之中最热闹的时节。

        不知不觉居然已经天色渐亮,这个时节纳什的日升时间在早上四点半,但今天却晚了点,大概是因为阴天,所以天光没那么明显了吧。

        人们依旧在狂欢,热闹的景象丝毫没有冷却下来的意思。

        直到不远处传来的惊叫和猛然散开的人群撕裂了这片繁华又喧嚣的阴云。

        人群中央是一对母女,那个母亲抱着自己昏迷不醒的孩子,正在手足无措地哭泣,她向周围的人们寻求帮助,人们却离她越来越远。

        她怀里的孩子几乎浑身溃烂,血水和着脓水沾染了母亲一身。

        旁边,装饰华丽又可爱的彩车缓缓驶过。

        不远处,流浪歌手唱着欢快的曲子。

        再远的地方,祭司们齐唱着献给乙瑟神的歌。

        世界依旧喧嚣聒噪,只有这画卷的一角溃烂悄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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