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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信使’(2)


艾米丽·多里斯曾经和艾普莉谈过《玫瑰战争》。

        “创作这个故事时,莉儿你在想什么呢?”

        《玫瑰战争》中的珍妮弗是校园皇后,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女生。看起来,她对男孩儿的兴趣不大因为要尽可能多地吸引男生,反而不能表现出对某个男孩儿的好感。至于说做那种作风大胆,交很多个男朋友的姑娘,不是不行,但那存在隐患。

        ‘爱情点数’可不是普通的‘好感’‘性趣’那么肤浅的东西,得是真的‘爱情’才可以,这也杜绝了珍妮弗通过成为明星,获得崇拜喜爱,进而获取爱情点数事实上,想要得到爱情点数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而且在一个人身上榨取爱情点数,往往是越来越艰难的。

        珍妮弗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试验,才确定,保持若即若离的状态,才是收割爱情点数的最优解。至于交很多男朋友,短期内可能会有不少爱情点数进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来想要获得爱情点数会更麻烦。

        艾米丽作为读者,见证了珍妮弗是如何施展女性魅力的——她的每一次笑、每一个媚眼、忽然的转身、裙摆的荡漾、与目标男孩儿的擦身而过、聊天中的话术,都是设计的结果。

        她真像花园里的玫瑰一样动人,读者也能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明白那种动人,所以她迷住了那些男孩儿显得极有说服力。

        而众所周知,花园里美丽动人的玫瑰是人工栽培的产物,园丁每天都在精心修护。或者说,这世上绝大多数最迷人的存在,都必须有人工的修饰!哪怕是闪耀的宝石,也得靠人力去切割、去镶嵌,放大它们的美。

        所以珍妮弗这样美,又怎么可能是天然的呢。

        本来,将所有男孩儿玩弄于手心,不断压榨他们的爱的珍妮弗就是个碧池。但身为读者,根本没法讨厌她。故事里设定她要靠‘爱情点数’续命,一切就显得情有可原了,甚至让珍妮弗本身带有了悲剧意味。

        但这种悲剧并不会让喜欢读烂俗小说、happyending的小报读者不耐烦因为珍妮弗的故事本身足够‘爽’,在故事中她就像海伦,迷倒了所有男人——海伦的故事里包括了私奔、战争、痛苦等等,其实很难说是美好的童话,可女性还是乐于看她的故事,看她挥洒魅力。用美貌去掀起一场战争,然后又用美貌获得所有人的原谅。

        和海伦有关的故事里,英雄死了,公主被献祭了,国王牺牲了,人民因为战乱流离失所,士兵因为战争再也不能回到故乡但到最后,海伦还是海伦。

        哪怕是性格独立自主的艾米丽,看到这样的故事,也会忍不住代入万人迷的女主人公,然后激动极了她很好奇艾普莉是怎么萌生出写这样一个故事的。要知道,艾普莉本人和珍妮弗实在差的太远了。还有,《玫瑰战争》迷人是迷人,但仔细想想,本质还是烂俗爱情小说。

        在艾米丽看来,艾普莉极具诗人气质,孤芳郁郁、离群索居之前出了诗歌集的艾普莉竟然会写这种故事,真是难以想象啊!

        面对艾米丽的疑惑,艾普莉是茫然的:“就随便写一写?”

        好吧,她自己好像也不是很确定。

        “随便?”艾米丽怎么也没想到答案是这样的。

        艾普莉小声:“因为艾米丽你说要用在小报上,所以,需要的应该是商业小说我去找了过去几年最畅销的小说”

        读完最近几年最受欢迎的小说是什么样,一部受欢迎的商业小说该怎么动笔,艾普莉就有想法了。她并不觉得《玫瑰战争》里面容纳了什么了不得的灵感,或者深邃的思想,更没有决心塑造某个悲剧毁灭给人看。正如她所说,就是随便写写。

        艾米丽不说话了,艾普莉眨了眨眼睛,也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儿,她更小声了:“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她不太懂这些。

        “不,没什么”艾米丽又能说什么呢,只能说她感受到了天赋的可怕。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艾米丽问她:“所以,莉儿你读过了过去几年最畅销的小说,是得到了了不起的启发,对吗?”

        艾米丽也在回忆最近几年流行的小说,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

        这个时候,艾普莉的注意力已经有些发散了,对《玫瑰战争》,还有流行小说的话题不太感兴趣了。艾米丽再问这个时,她正盯着书架上一排书籍,发现书脊上的作者名字,有两个正好能够接龙,然后她又想到了早上和戴维斯一起玩儿的填字游戏,也有接龙

        听到艾米丽的话,她低低地‘嗯’了一声,声音像是浮在空气中,一吹就散:“最近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女主人公要普通又特别——或者说,当他们被命运安排时,就注定特别了。”

        “得有点儿神秘元素,强大的、神秘的。”

        “还有命运,一切都是命运,爱情也是所以才会有”说到后面,已经低不可闻了。

        但艾米丽已经联想到了什么最近几年最受欢迎的爱情小说是《暮光之城》,火热的简直烫手!评论界对于这部小说登顶并盘桓畅销榜榜首非常不满,不是因为小说过于商业化,过于媚俗。事实上,畅销小说本来就应该是商业化的。

        而是小说本身的文笔、剧情的设计,都太平庸了,可以作为一部畅销小说,却不应该有这样的成就。简单来说,就是德不配位!

        但读者才不管这些老掉牙的评论家怎么说呢!只当他们是跟不上时代了。

        艾米丽是《玫瑰战争》最早的几位读者之一,她对《玫瑰战争》的质量很有信心。但即使是这样有信心的她,也没有想到只是艾普莉‘随便写写’的作品,会在之后引起那么大的反响。

        在知道《玫瑰战争》只是随便写写的之后,艾米丽虽然依旧觉得这是一本能红的小说,但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总是很担心会惨遭滑铁卢好在最后她的预感没有成真。

        事实上,在《信使报》发行了十几期之后,艾普莉结束为期一个月的度假生活回到伦敦时,《玫瑰战争》已经是英国讨论度最高的小说之一了——热度能飞快上升,互联网时代信息传递速度变快,这一点帮了很大忙。

        过去,哪怕是再流行的作品,都有一段不算短的酝酿期。

        女孩子们简直爱死了‘珍妮弗’也不只是爱死了‘珍妮弗’,还爱死了故事里已经出场的两个重要男性角色。

        《玫瑰战争》在最开始珍妮弗的独角戏之后,引出了新的概念。即使是‘爱情点数’上,人和人也是不同的。普通的人能够提供给珍妮弗的爱情点数,最多也就是一百点,爱到矢志不渝,也就是这么多。但那些最优秀、最有潜力的男性,却可以提供上千点!

        说不定,他们一次小小心动,就是好几十点了!

        发现了这一点之后,珍妮弗将重点攻略目标放在了那些最优秀的男孩儿身上——如果只是为了活下来,最好的选择就是游走在普通男孩儿身边,她的女神身份很容易就能收割到浅层爱慕。或许不多,但她花的精力也不多,可以积少成多。

        但,如果这些优秀的男孩儿一次心动,就是普通男孩儿的十倍,甚至几十倍,那珍妮弗当然也愿意一段时间内针对一两个男孩儿行动同时游走在许多个男孩儿身边,其实是很累的!

        其他人并没有察觉她设计了很多事,可她自己知道自己多难。

        之所以这样设计,当然是为了开爱情线,而且要让接下来不断出现的优质男士变得顺理成章——作为爱情小说,《玫瑰战争》的主要目标群体当然是女性读者,而对于女性读者来说,很多时候,迷人的男主角、男配角,就是读下去的动力。

        至于女主角,市面上很多爱情小说,女主角只要不讨人厌,就是胜利了。

        像‘珍妮弗’这样,虽然‘碧池’,但连女生都迷住了,当然很好。可即使是这样,好的男性角色依旧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出场的是阴郁的富豪继承人丹尼尔,有童年阴影,表面温柔有礼,实际独占欲强烈的可怕。然后就是丹尼尔的叔叔,离开家族,选择成为赛车手的施耐德——风一样的男人比谁都强烈,其实也比谁都隐忍纯情。初恋意外去世之后,一直怀念着那份感情,没有再爱谁。

        “o-m-g!o-m-g!”读到最新的连载,贝丝忍不住拿着报纸,跳下沙发,光着脚再地板上走来走去。

        她实在难以抑制住激动之情最新的连载里,丹尼尔已经落入了珍妮弗的陷阱。在故事里,珍妮弗看出了丹尼尔的本质,根本没有主动出击,而是以猎物的角色出现在了丹尼尔的视线范围内。

        他以为自己捕获了美丽的小鹿,咬住了她脆弱的脖子。但他根本不知道,最高明的猎手,总是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这一场对手戏,丹尼尔的阴郁与独占欲集中爆发——因为他意识到自己真的爱上了珍妮弗,而对于丹尼尔来说,爱上一个人之后的不安,是他无法承受的。于是,性格中的病态与缺陷让他失控了。

        丹尼尔从体力,从地位上来说,都对珍妮弗有压倒性的优势,看起来他已经掌控了一切。但珍妮弗并非真的猎物,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她只是在用她的方式‘驯服’这个男孩儿。

        两个人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猎人、猎物,猎物、猎人,身份不断转化,剧情向灰色的深渊不断滑落。这个过程中,小说写出了两人之间那种幽暗但又极致张力的气质,读者读的如痴如醉。

        简直香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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