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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写点什么


这个春天糟糕透了,她心情很不好,四季都在脸上。

        躲在被窝里想着写点什么,却发觉诗人离我很远,辞藻也很难优雅。那便算了吧,我只发些牢骚,算不得文章的。

        今天有个朋友在我的书房里说去书店看书,我打趣到,要说三年前,你便不邀请我去,我自己也会去。现在,叫我去图书馆看书,我倒是有些不屑了。三年前,那时最大的乐趣就是买书,一周一本总是有的吧。在操场上,教室里,食堂里,宿舍床上……看书就是我的全部。看书我是不挑的,《天工开物》我看,《金瓶梅》我也看。是不在乎外人的评价的,开卷总是好的嘛。一周当时我有三十多元零花钱,去掉两元回家车票,五元笔芯钱。剩下的钱没多少了,到就是这没多少的钱,满足了我看书的欲望。当时我跟收废品的关系很好,每当那个老人来我却在的初中收废品时,我都要看看他车上有没有宝藏。旧书也不是经常有的,没有,就是一阵失望。旧书到我手里就是新书了,当看完又是一本旧书。当旧书变成新书,我便再看一遍。

        新华书店老板是认识我的,连续三年的暑假我都是在那儿度过的,可我没钱买其中任何一本书。书店一共两层楼,第一层的书是我不喜的,那些都是与学校课本有关的。而第二层课外书,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外语当时是我比较有信心的一门课程,也是因为这门语言我认识了几个外国朋友。虽然不能全部听懂他们所说的话,但简单交流是没问题的。

        那一夜我也曾与李太白一起饮酒,说着将进酒,杯莫停的豪情壮志,可我还是醉了,比不得古人。也像想写一首小诗,但却不想做贾岛那样的苦情诗人,所以最终我也没能写首诗,被人叫做诗人。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拍案而起,但倒是吓得老板一跳,只叫我轻一点。我只是想给门口的乞丐一些零钱,那是我中午的饭钱。可我当时就是那么傻,傻气人说也是福气,但我却被乞丐便衣纠缠了几天。

        也许,读书会让人变得聪明是错误的吧!我对文学感兴趣,却丧失了数学的理智,这导致了我的梦想在转换。中学小学,我最想长大后做一名医生,或者是个科学领域的人,没想到我却没有这方面的才能。我只是个没有用的人。

        只能写写字,看看书,喝一杯清茶,感叹一下人生的不幸。在凡尘中看一下这世间的百态,各种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人生。

        闲人

        戊戌年四月十四日夜

        青衿顿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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