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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究竟是谁?


过了一会儿,林之南才一脸阴霾的看着沈明颉的脸,一字一顿的道:“沈明颉,你以为四海之内皆你妈,谁都得惯着你,捧着你。

        没错,我以前爱你爱的失去自我,可是那又怎么样?

        在你包庇黄秋霞那个杀人凶手,而且成为将我送进疯人院的帮凶之后,我们之间的情分就被你彻底撕碎了。

        我现在对你,只有恨!

        恨不能吃你的肉,扒你的皮,沈明颉,你滚出我家,不然,我就要报警了!”

        沈明颉脸微微一沉,道:“我妈她确实做错了,你执意把她送进牢里,我不怪你,我只想说,我们把那些都抹去吧,重头再来,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林之南真的觉得,她当初眼睛大概是瞎了,才会看上沈明颉这么个渣男。

        “呵,重新来过?”林之南冷冷地看过去,“你别忘了,你现在的夫人是薛若初那个心地善良,知书达理又出身高贵的女人,我是你的前妻。你是我的仇人!”

        林之南扭头就要走,却被沈明颉用力地拉住。

        两人在路边对峙,已经有人看过来了,林之南可不想让人看自己的笑话,尤其还是跟沈明颉的。然而下一刻,沈明颉抓住她的手腕,几步走到车旁,拉开车门,将她塞进了车后座,紧跟着自己也钻了进去。

        林之南立刻往另一头爬去,却被沈明颉从后面整个箍住腰身,两人的姿态一时间亲密无比。

        林之南头皮都扎了起来,低头恶狠狠在沈明颉手上咬了一口,但沈明颉也是厉害,手臂微微颤抖,却硬是不肯放手。林之南嘴里尝到了血腥的味道,按照她对沈明颉的恨意,咬下他一块肉根本不解气。

        可是她却松开了口,她嫌脏。

        林之南看向窗外,冷冷的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沈明颉疼的额角都渗出了汗珠,低头一瞧,果然,手臂上有一圈清晰的牙印,已经在往外渗血迹了,他丝毫不怀疑,林之南在刚才的那一刻,是想把他的肉咬下来的。

        疼痛让沈明颉的脾气也不那么好了,一直伪装出来的耐心至此告罄,沈明颉微微沉了脸,道:“我请你吃顿饭,你何必避我如洪水猛兽。”

        林之南飞快的道:“我恶心。”

        沈明颉没听懂,问了一句,林之南好心的给他解释,“我说,我看到你觉得恶心,别说吃饭了,我现在就能吐出来。”

        沈明颉的脸立刻黑了下去,他一手箍住林之南的腰,一手将她的下巴扳过来,黑沉沉的眸子盯视着她:“我让你恶心?你以前不是喜欢的要死要活,求着我看你一眼,怎么,现在有了新欢,觉得我恶心了?”

        林之南打掉他的手,双手拼命捶打着沈明颉放在她腰间的手,那条铁箍一般的手臂,被她又掐又拧,终于,有了松动。

        “别动!”沈明颉低低喝道。

        该死的,这个女人就这么想逃离他,一刻都不想跟他待在一起?她急着离开,想干嘛,去见那个男人?

        一想到陶元纬跟她亲密的样子,沈明颉眸子深处就窜起一股火苗,神情变得无比暴戾。

        林之南推开他的手,缩到了门边,一只手去开车门,沈明颉想拉住她,但林之南动作更快,车门一开,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摔了出去。

        不过,她管不了那么多,爬起来就拼命往家里跑。

        沈明颉追出来的时候,只看到一个飞奔的纤细身影。他重重的在车顶上敲打了一下,咬牙道:“林之南,我不会放过你的。”

        林之南一口气跑到家里,反锁上房门,心口仍然跳的厉害。沈明颉又招来了,这辈子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为什么,他们都不肯放过她,明明,她都已经在努力的修复那些伤疤了,又一次一次的提起,她眼睁睁的看到自己的伤疤,被揭的血淋淋的。

        陶元纬加班到酒店,回家还顺便拎了个西瓜,却没想到,客厅里一片漆黑,他起初还以为林之南还未到家,却又看到她房里透出一点亮光。

        走过去敲了敲门,林之南声音闷闷的道:“什么事?”

        听出她声音的不对劲,陶元纬没有点破,只道,“我买了个西瓜,出来一起吃。”

        林之南本不想吃,架不住陶元纬一直劝说,她只得打开门出去,陶元纬不动声色的扫了她一眼,看出了她没什么精神,关心的道:“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林之南摇了摇头,声音有些哑:“没事。”

        见他不愿说,陶元纬也就不多问,两人分食了半个西瓜,陶元纬挑着事务所里好笑的事情说了几件,总算逗得林之南展开了笑颜。

        吃完西瓜,林之南睡觉去了。

        陶元纬也回到自己的房间,他躺在床上,没有立刻睡过去,而是回想着刚才林之南的表现。

        以他这段时间跟林之南的接触,她这副模样,必然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能让她情绪波动这么大的,会是谁呢?

        几乎是瞬间,一个名字跳出了脑海,紧跟着,是沈明颉那张讨人厌的脸,沈明颉必然是来找过她了,他敢肯定。

        想到这里,他心里一紧。

        他在外面应酬的时候,已经听说了沈氏集团的总裁最近跟夫人出现了一些问题,他当时让人去打听了,才知道所传不虚。

        沈明颉现在跟薛若初果然是貌合神离了,各玩各的。沈明颉爱妻如命的形象已经崩塌,而他似乎也毫不在意。

        据此,他推测,林之南肯定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做过了些什么,否则,沈明颉的态度不会转变的那么明显。

        思及此,他心里有些不舒服,林之南是真的想跟他划清界限,不想再欠他什么,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有告诉他。要不是他自己查出来,说不定他一直都被蒙在鼓里。

        但他随即又想到,林之南可能只是单纯的怕给他添麻烦,并没有想那么多,那个傻女人就是不清楚,自己多想让她依靠他。

        而沈明颉既然知道薛若初的真面目了,那么再回头重新纠缠林之南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当林之南爱一个人的时候,回把全部的温柔都毫无保留的送给那个人。

        没有人能拒绝的了,沈明颉同样也是,只是,他醒悟的时间太晚了,他绝对不会再给他机会的。

        翌日清晨。

        林之南坐在桌子边吃早点,她吃东西比较慢,再加上上班地点也近,所以一点都不着急,可以说是慢条斯理了。

        奇怪的是,陶元纬今天吃的也很慢,而且吃完了也不走,就在桌子边陪着她,好像看她吃东西是一件多么享受的事情。

        林之南很不自在,无意识的拿手去擦嘴角,嘟囔道:“你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花吗?”

        陶元纬直视着她,坦然道:“因为你好看。”

        轰的一下,林之南的脸又红了。她胡乱将最后剩的一点豆浆倒进嘴里,几乎是有些慌乱的抓了包,急匆匆的往外走。

        陶元纬锁了门,单手插在口袋里,步伐只是略微加快一点,就能追上前面那个落荒而逃的纤细身影。这就是大长腿的优势。

        林之南往前走了一段,发现不对劲,转过头,等着陶元纬道:“你跟着我做什么?”如果没记错,这个时间,陶元纬早该开车出门了才是,他住的本来就离事务所远,再这么慢吞吞,说不定过去都可以吃午饭了。

        陶元纬不紧不慢的道:“顺路。”

        顺路个大头鬼,林之南瞪了他一会,无奈的道:“你到底想做什么,迟到真的很好玩吗?”

        “我是老板,什么时候去都可以。”

        林之南默了一下,恨恨的道,可恶的老板,压榨员工,却不以身作则,真的是太可恶了。

        她心里想什么,全都摆在了脸上,陶元纬笑意盈盈的道:“第一,我不压榨员工,第二,我走的比员工要晚,基于这两条,我觉得,我算是以身作则了。”

        林之南无法反驳,然而又觉得无聊,他们为什么要在大早上站在路边讨论这个问题,一定是脑子不正常了。

        这时,陶元纬点了点手表,含笑道:“你若是不走,倒是有可能会扣全勤奖。”

        林之南啊的一声回过神,也不再跟陶元纬废话了,转身小跑了起来。陶元纬嘴角噙着笑意,目光温和的落在她身上,那眼神里,感情浓郁的化不开。若是林之南回头看一眼,肯定会被震惊,可她没有回头,她现在满脑子都是,不要迟到不要迟到。

        目送着林之南进了幼儿园,陶元纬收回视线,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边走边接起口袋里响个不停的电话,脸上笑容敛去,变成处理公事时,冷静从容,又不近人情的精英律师范。

        接下来,除了上班的时间,在林之南所有在外面的时间,都会有陶元纬作陪,林之南下班本来比他早,谁知走出大门,就看到陶元纬站在门口,长身玉立,帅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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